根據COVID指引更改,敬請各位注意以下在探訪病人規定方面的變化:
所有進入該設施的人,都必須確認他們沒有:
- 發燒或發冷
- 咳嗽
- 疲勞
- 腹瀉
- 頭痛
- 咽喉痛
- 閉塞或流鼻涕
- 新的味覺或嗅覺喪失
- 肌肉或身體疼痛
- 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
- 噁心或嘔吐
訪客將不再需要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或COVID測試呈陰性證明——他們也不會被詢問有關情況。
如果訪客有出現症狀跡象,他們應該被要求離開。
我們將不再要求對訪客進行體溫檢測。
我們將每位患者的探訪次數限制為 2 次——只有在患者生命將結束時,或在需要為患者的護理做出決定時,才會出現例外情況。
訪客仍必須始終佩戴口罩。
等候室可能在訪客接受測試或其它短暫等待期間使用。
餐廳會開放給訪客購買餐飲。
所有員工、客人和供應商如出現下列任何症狀,或對COVID檢測呈陽性,或在訪問前10天內與COVID患者有過密切接觸,則不得進入設施。
- 發燒或發冷
- 咳嗽
- 疲勞
- 腹瀉
- 頭痛
- 咽喉痛
- 鼻塞或流鼻涕
- 新的味覺或嗅覺喪失
- 肌肉或身體疼痛
- 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
- 噁心或嘔吐
知道自己COVID陽性的患者,必須通知工作人員。
醫院探視時間和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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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視人數 — 每位患者每次允許 2 名探視者,時間為上午 8:00 至晚上 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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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夜探視 — 經護理人員事先批准的1位訪客(但不得在ICU 過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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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 — 12 歲以下人士不得進入醫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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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接受 COVID 治療或被檢測出COVID的患者 —— 不接受探訪,除非是臨終患者(訪客僅限直系親屬,必須遵守隔離預防措施 — 如果訪客不遵守,則可能會導致其探視權被取消)。
- 雖然我們為患者的情緒健康考慮而支持探視患者,但我們懇請您盡量減少在醫院內走動,始終戴上口罩,並尊重醫療團隊的要求。
- 我們鼓勵使用視頻和電話進行聯繫。
等候區將按照原額定容納人數的50%開放。
餐廳僅向訪客開放外賣服務。用餐必須在大樓外面。
所有供應商 - 必須在進入之前註冊並使用 VendorMate。
訪客必須遵守所有規則,包括感染防控指南。
在設施內的所有區域必須佩戴口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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